宠物医院股权应当如何设置与分配,您清楚?

时间:2018-09-2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股权分配方案设计

“宠物医院股权应当如何设置与分配?”这是每个初创医院及其创始团队都会面对并必须思考与做出解答的问题。

这个问题之下其实隐含了几个子问题:

1、初创医院的股权应当分配给哪些人?

2、100%的股权应当如何在创始股东之间进行划分与分配?

3、什么样的股权设置与安排能够最大程度地稳定与激励创始股东团队?

4、什么样的股权设置与安排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持或巩固创始股东团队(或核心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发现,股权激励必须做对、做好,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一、有限的股权到底该分配给谁?

创业往往是由一两个创始人思考、发起并组织一个团队来推进与实施的,这样的人是整个创业团队的核心,我们将其称为核心创始人。核心创始人当然会是获得股权分配的创始股东之一。对于初创宠物医院及核心创始人来讲,需要考虑但往往又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是,对于创业初期能够给宠物医院带来创业所需要的能力与资源的人,是否有必要都将其作为创始股东并给其分配股权,换句话说,对于这些人,是否必须以股权为代价获取其能够给医院带来的创业所需要的能力与资源。

部分初创宠物医院及其核心创始人容易出现的一种情况是,不过多思考地将这些人都作为医院的创始团队成员并给予股份,一是碍于情面,二是早期医院往往没有较充裕的现金作为对价来交换创业所需要的资源与能力。

资金在医院创业早期阶段固然重要,但股权更是弥足珍贵:资金在医院发展过程中是可再生的,而股权不能;每一元现金的价值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是几乎不会增加的,但每一股的价值确可能会翻高几十倍甚至于数百倍。因此,股权设置与分配的第一个核心原则就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不要用“股权”来解决。

宠物医院属于技术导向型的,在创业初期,你的股份就应当用在引入技术牛人上面;建议在医院管理人才方面可以考虑采用高薪聘请来解决,最好不要在创业初期就给出股权,但可以视情况给些期权。

第二、创始股东之间如何划分股权?

这或许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创业最终成功的公司,在股权上往往是“一股独大”;而因合伙人团队分崩离析导致创业失败的案例中,又常见于公司股权在合伙人团队进行平均或相近分配的情况,在中国更是如此。

仔细想来,上述现象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内在逻辑与合理性。首先,企业在初创期面临复杂多变的情况且多方面的竞争压力,需要迅速地做出决定并高效地执行。“一股独大”的核心创始人在创业初期固然有可能搞一言堂,成为“独裁者”,但这样确实能够提高决策与行动效率,尤其在“核心创始人”是个“明君”的情况下,这种高效地决定机制反倒会成为创业企业在初期的一个竞争优势;如果凡事均由合伙人协商达成一致再决策与行动,很多事情的决策效率会非常低,甚至陷入僵局;其次,“一个巴掌上的手指亦有长短”,创业团队的每个合伙人的能力、对创业本身的认知程度、对产品与服务的理解力、对未来的预判力、对创业承担的责任及付出程度往往也不一样,这种不一样也需要在公司的股权分配上做出相应地反映,否则会造成“能力、责任、付出与权益”的失调,轻则导致合伙团队战斗力减弱,重则导致团队分崩离析。

第三、股权如何安排可最大程度稳定并激励创始团队?

要稳定与激励创始股东团队,首要的当然是让团队有共同的愿景、共同的价值理念及“同甘共苦”的团队精神。但光靠这些精神层面的东西还不够,物质利益方面的手段与安排也得有,“两手都得抓,还都得硬”。

就上述“第二手”方面的措施而言,正向来讲,就是给予创始股东医院股权且让创始股东持有的医院股权在创始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变得越来越有价值,反向来讲,就是让创始股东不敢轻易离开创业团队,若离开其经济权益会受到严重的减损或其他影响。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建议创始股东团队对各创始股东(包括核心创始人)的股权设置并实施“股权确权机制”。

“股权确权机制”通俗来理解是这样的:创始股东承诺为医院工作不少于多长时间,如果创始股东停止为医院工作的时间少于上述约定工作时间,则创始股东就当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未确权的股权退回给医院或创始团队。具体应退还的未确权的股权数量与其实际工作时间的长短及约定的确权机制有关系,但总的来讲,实际工作时间离约定的工作时间越近,创始股东应退还的未确权股权数量就越小。

上述“股权确权机制”安排的效果,一是创始股东不会轻易做出离开宠物医院的决定,二是即使其离开,其宠物医院或创始团队也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股权,收回的股权可以用于激励坚守的创始股东,也可用于招聘新的替代人选。可见,无论对于宠物医院及创始团队,还有将来的投资人,均是好处多多。

另上,对于创始股东停止为医院工作时已经根据“股权确权机制”确权的股权,一般也建议医院收回,但考虑到该部分股权已经确权(也代表了医院及创始团队对该合伙人离开医院前对医院的贡献的认可),该部分股权收回时就当向离职的创始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对价确立的标准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参考的标准有医院的净资产值,但往往都会在此基础上按一定的折扣计算确定。

第四、股权如何设置可巩固核心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

很多创始团队或核心创始人很看重对宠物医院的控制权,这点我们也非常赞同。创业宠物医院就好比一艘在大海中乘风破浪的舰船,需要一个对舰船及大海本身非常熟悉且对目的地有着清晰认识的船长来实际操控舰船驰向目的地。核心创始人在宠物医院创业征途中担任的就是“船长”的角色,因此,在创业过程中,有必要赋予并维护核心创始人在创业过程中对创业团队的领导力及医院的控制力。

怎样赋予并维护核心创始人在创业过程中对创业团队的领导力及医院的控制力的呢?一是锻造与依靠核心创始人的个人魅力,尤其是在核心创始人的带领下医院发展很好,核心创始人的个人魅力就足以支持其领导团队及控制医院,这方面鲜活的案例不少见。但光有个人魅力是不够的,尤其是考虑到医院发展可能会经历风雨与坎坷的情况下,以及医院发展后期股东增多且各股东理念与利益可能存在分歧的情况下。就有必要从医院治理机制上赋予核心创始人运筹帷幄或力排众议的能力。

为此,需要保证核心创始人在股东会及董事会上一定的影响力,且在医院的重要人事任免上的发言权。具体说来就是,核心创始人最好能够持有50%以上宠物医院的股权,能够委派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核心创始股东的股权比例不到50%,可采用一定的机制(如表决权委托、归集创始团队其他小股东表决权或多倍表决权)增大核心创始股东所能控制或享有的表决权的数量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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