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恨晚,我必须给他30%的股权!
早期团队的股权=责任
在做投资的过程中,经常见到有些初创企业的股权结构不合理:创始人占股过低。
和创始人探讨的时候,得到的答案基本是:“股权我不在乎,我只想把事做成,另外如果真的能做成,哪怕10%的钱也花不完。” 难道因为创始人的无私和奉献,真的就可以忽视创业企业股权合理性的问题吗?
如果企业的发展能够一帆风顺,今天产品开发成功,明天顺利量产,后天渠道打开,然后大家一起分钱,或许因为创业者的高尚道德,能够顺利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可是实际情况是创业公司绝大部分都会遇到一个叫做“死亡谷”的时期,70%~80%的创业企业会在这里死掉。技术瓶颈、融资失败、量产困难等都可能造成企业面临危机。
在这种时候,因为你是创始人,因为后面事情成了你得到最大光环,分享最大收益,所以在企业面临困难时你要挺身而出,所以你要承受更多的压力和指责。如果创始人占企业很少的股权,在企业生死存亡之际,难道真的会抵押自己房子,真的会承受所有压力和指责负重前行?股权在企业发展后期是利益的直接体现,可是我认为对于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初创企业来说,股权意味着是更多的责任。很多小伙伴初心很好,可是却忽视了自己所持股权比例和承担企业责任之间的关系联系。
原则:合理的股权结构
我眼里中合理的初创企业股权结构是这样的:
第一:干活的团队合计占大部分比例,其中创始人又在里面是比例最大的。
第二:切忌股权平均分配,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故事就属于常识了。
第三:一个大误区是请一个行业大牛做背书,给他们也占个30%股权。
不知道其他投资人怎么想,在我眼里只有那些全部精力放在公司的才是团队成员,大牛、顾问都是锦上添花用来装门面的。这些意见领袖们有无数的社会活动,用自身影响力换来的免费股权,一般来说不会太珍惜,也很难有太多精力在初创团队上。大牛的背书和战略上的指导有没有意义?有一定意义,但记得事情永远是团队做出来的,压力也永远在创始人身上。
股权激励方案如何实施
确定了股权激励的分配方案后,我们该如何实施呢?
先讲一个小故事,我们投资的一家企业上市后高管大范围离职,为什么?就因为股权激励。
2007年内地30万年薪已经很高了,很多高管股票上市后市值超过3000万,靠工资要赚一辈子。拿30万的年薪很辛苦,现在我有这么多钱真不想继续辛苦,就想周游世界。证监会规定:“高管要在企业上市后三年才能卖出自己股份,且每次只能卖25%以下;同时又有另一规定,高管离职后半年可自由卖出股份,且比例不受限制”。从上面证监会规定可以看出它也是高管的离职潮幕后黑手。那怎么办,难道又不做了?
我认为首先我们要认清高管激励的目的。
1、对于部分老员工是对过去工作额的补偿,可以采取让这部分员工直接持有的方式。
2、对于另外的员工激励的目的是让员工为企业长期服务,建议采取成立一个新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权,高管通过持有该合伙企业股权形式间接持有企业股权,同时该合伙企业的法人最好由创始人担任。合伙协议也可以按照企业实际情况约定上市后股权如何买卖,能有效防止某个高管单方面做出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决定。另外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可能需要不同水平人才,目前的高管团队未必是未来的高管团队。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形式方便预留股份激励后续进入的高管团队,同时也方便部分高管有道德风险出现时及时处理。
结语
股权激励如果做不好不止起不到激励效果,有时还能对企业起到很大负面作用,我讲两个真实小故事来说明下吧。
1、投资的某企业创始人找到了一个CTO,俩人蜜月期的时候创始人把CTO夸出了花,相见恨晚,技术总监进来的时候就做了20个点的直接股权激励。半年后俩人分道扬镳,创始人一直认为技术总监给企业带来了负面影响,原来激励的股权该原价退回给公司。技术总监认为卖可以,价格必须让他满意。俩人为这事已一吵就几年,中间发展为仇人,有你无我,有我无你。最后我花了很大精力把他俩都请走企业才恢复正常。
2、另一个案例更奇葩,投资的另一家拟上市企业从外部引进董秘并实施了直接股权激励。几个月后公司发现该董秘被证监会处罚过,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秘职务。实施股权激励时行权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格,如果其作为董秘可解释为高管激励,现在其不是公司高管了,上市时需要向证监会解释为什么这么低价格投资?
创始人找到该董秘希望以投资商价格回购其持有的股权(赚了7倍多),可是该董秘希望以上市后价格卖出该股权。这也没问题,工商变更完成后财产所有权是其个人,买卖需要双方谈妥,不能以一方为标准。
出人意料的是当创始人表示这个价格买不起,宁愿向证监会解释时,该董秘竟然要求创始人必须以上市后价格购回该股权,如果不答应就不签文件(上市过程有很多文件要求所有股东签字)。理由竟然是你企业上市有风险,万一你上不了呢?反正我股权少,不上市损失小,就赌你们大股东承受不了这这损失,真是无言以对。
有没有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完美股权激励方案?很多人都会认为自己做的比别人多,拿得比别人少。如果集体决策方案很容易破坏同事之间关系,变成大运动,同时离真正的合理也越走越远。不过股权激励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绩效激励创新,约束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留住人才,稳定企业员工队伍,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新的时代我们必须采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股权激励作为有效手段要坚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