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杰出校友等评选规定及待遇

时间:2014-07-31来源: 作者:

一、 凡对班级、学院和社会发展及服务做出贡献的学生或校友均可参与评选。按照贡献大小可依次授予优秀校友、荣誉校友、泰山年度人物和名誉董事称号。

二、 参选标准:

1、  优秀校友

1.1 对班级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如为移动课堂、班级集体活动提供支持等;

1.2 对学院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如为学院推荐学生、促进教学质量改进、参加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等。

2、荣誉校友、泰山年度人物和名誉董事:

2.1 对学院发展做出很大贡献,如为学院推荐学生、捐赠、设立奖学基金、参加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等;     

2.2 在各自专业领域有杰出成就;

2.3 对社会服务和发展有卓越贡献。

三、 享有待遇:

1、  授予奖牌及证书;

2、照片和事迹刊登于学院刊物及网站;

3、并免费刊登单位广告

4、参加学院定期举办的优秀校友聚会;

5、享有参加泰山企业家俱乐部资格;

6、优先享有学院师资资源;

7、优先享有学院服务资源;

8、优秀校友享有全年泰山管理论坛门票2张/届。

四、 推荐方式:

1、  优秀校友、荣誉校友和泰山年度人物候选人由班委、班主任和所在地校友会推荐。

2、名誉董事由院长办公会推荐。

五、 评审方式:

1、优秀校友、荣誉校友和泰山年度人物由院长办公会评审;

2、名誉董事由学院董事会评审。

六、 在学院学习少于3月者及所修学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参与评审。

七、 校友行为有损学院荣誉者,经评审机构决议, 取消所享有资格。

八、 本规定由院办负责解释。

九、 本规定自二〇一〇年一月起执行。

 

 

泰山管理学院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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