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票据业务风险防范
时间:2014-07-31来源: 作者:
近年来,票据业务已成为各商业银行调控流动性和增加利润来源的重要业务之一。但是,近期 “克隆”票据再次频繁出现, 给企业、银行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提出了较高要求。笔者从银行监管的角度,结合当前票据业务风险防范的特点和趋势,提出了风险防范的相关建议,希望能够对银行和使用票据的企业有所帮助。
一、当前票据诈骗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和趋势
1、发案率高并呈逐年递增趋势。从统计数字可以清晰地看到,2007年各银行的票据诈骗案件成功堵截频率和涉及金额远超前两个年度,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防范票据诈骗案件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假票制作水平提高很快,给票据反假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以前假票的制作工艺较为粗糙,主要表现有票据纸张质地较差,颜色过于鲜艳、色彩过渡不自然等特点,造假特征较为明显。而通过研究现在已堵截的假票,可发现:票据制作比较精细,无论在纸张、水印、印章、红水线、票面要素记载事项等方面都有很大改进,诈骗手段已从传统的办法向借助高科技手段转化。
3、内外勾结案件增多,道德风险加大。由于少数机构的基层网点内部管理混乱、内控机制不够健全,平时忽视对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造成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内外勾结,采取为犯罪分子提供客户预留签章、提供虚假证明、泄漏客户信息、截留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等方式实施犯罪,如2006年初发生的黑龙江双鸭山中行票据诈骗案就是典型的内外勾结案件。
4、票据诈骗案件有由公开性诈骗向隐蔽性诈骗转移的趋势。假票流转的途径和持票人状况出现较明显的变化,由原来的以票据诈骗分子主动上门诈骗银行信贷资金为主,逐步发展为假票先在企业商品交易中流通,骗取了企业资金或商品,随后由被骗企业持票向商业银行申请票据融资,由于很多企业财务人员缺乏必要的票据防假知识,容易上当受骗。从票据诈骗案件变化情况看,后者更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往往造成的后果也更严重。
二、防范票据诈骗风险的几点建议
1、以提高认识为前提,增强票据风险防范意识。从假票多次被堵截的过程看,只有注意在日常业务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灵敏的嗅觉、扩展的思考,注意从源头抓起,发现疑点问题、找寻控制手段,才能掌控风险管理的主动权。
首先要结合票据案件将风险防范意识灌输给从业员工,及时将监管机关的风险提示转发给各基层机构,要求基层机构充分认识票据业务风险存在的长期性、隐蔽性和突发性,高度重视其危害性,在业务管理中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其次要树立科学的业务发展观,要正确处理票据融资业务发展与管理、局部与整体、短期利润与长期效益、速度与规模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保证业务稳健运行。
最后要善于总结分析,提高对问题分析的前瞻性、预见性,不放过任何审查细节,不放过任何疑点,这是做好票据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手段。
2、以内控制度作保证,建立科学的业务操作流程。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发展中应始终贯彻“坚持制度先行、风险防范先行”的原则,将规范发展与稳健经营始终放在票据工作的首位。
2.1、要构建银行之有效的组织架构,建立业务经营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之间既分工明确又相互监督制衡的工作机制。
2.2、健全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控制度,查补制度漏洞,防患于未然。实现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各环节的全程覆盖,确保票据业务的每个操作环节均有章可循、有序衔接、不留死角、明确责任,做到制度制约、岗位制约、系统制约,保障票据业务规范运作。
2.3、严格票据融资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票据业务的审查和监督。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质押、贴现环节的审查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严格审查票据业务申请人的条件。特别要重视对商业汇票贸易背景的审查,确保票据来源和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3、严把票据查询关,严格通过票据查询核验真伪。对拟办理贴现的票据,必须坚持“先查询后贴现”的原则,严格按规定办理票据查询,并取得承兑行的书面确认。未经查询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办理贴现。鉴于当前银行间票据查询查复不规范的现状,商业银行应从防范风险的角度,逐步建立统一的查询查复制度,完善查询查复内容、格式以及采取的方式,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使票据查询查复工作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对难以辨别真伪的票据、或新客户首笔贴现及金额巨大的贴现票据,会计部门应与客户营销部门进行实地查询,必要时可采取多种查询方式并用和上查一级(即向票据承兑行的上一级业务管辖行进行查询查复)的办法,来确保票据查复的有效性,严防出现银行内部人员内外勾结作案,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4、搭建票据信息交流平台,建立风险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省级银行业票据业务协调委员会,加强会员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建立票据工作联系制度,共同防范票据风险。
4.1、加强票据案例分析,建立案情报告和通报制度。商业银行应加强对票据典型案例的归类和分析,研究票据诈骗的手段、方法、特点及发展趋势,查找自身管理上的漏洞,另一方面要强化案情报告制度,不论诈骗是否成功,商业银行都应将假票没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当地银监部门。
4.2、银行业协会票据业务协调委员会对发现假票、克隆票及承兑企业违规违法等突发异动信息,应立即向全体成员单位发布风险提示,使各家会员单位提高警惕,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在防控票据诈骗案件方面的合力。
4.3、建立由商业银行、银监局、公安机关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票据案件的防控情况进行通报交流,通过对票据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使商业银行及时掌握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手段和趋势,在防控措施上做到严密周全。
4.4、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防范票据风险。商业银行应坚持票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把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关。一是认真做好对票据防伪工艺、防伪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坚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资格认证、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的原则。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教育,通过对票据案例和风险提示的学习,不断加强票据业务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票据业务风险将长期存在于业务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在开展票据工作的同时,应不断努力研究、探讨票据业务风险的变化,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进行票据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严防出现票据案件,确保票据业务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