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兄弟式合伙、仇人式散伙?

时间:2019-10-0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真格基金CEO徐小平说:“不要用兄弟情义来追求共同利益,这个不长久,一定要用共同利益追求兄弟情义,否则很容易上演兄弟式合伙、仇人式散伙的悲剧。”

可见,合伙人之间的规则制定、股权设计一定要理性,切不可被兄弟情义左右,并且要合理的解决“出钱和出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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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讲一个案例:

 

甲乙两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2013年,两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甲出资200万,乙出资180万。甲出钱也出力,乙只出钱不出力。

 

创业第一年,公司生意不景气,乙商量甲,要不停止这个项目,甲再三劝说,乙同意再坚持一年看看。

 

从第二年开始,在甲的精心经营下,公司生意逐渐好转,到2018年,公司营业额达到1个亿,利润接近3000万,按照创业时的投资比例,甲要拿出差不多1500万的利润给乙,这时候甲犹豫了。

 

甲心想虽然我们是好朋友,但是这几年,自己辛辛苦苦、披星戴月的,乙什么都没干,还要分他一半,这是不是太不合理了,这期间自己每个月会拿岗位工资不假,但那也没多少啊。

 

但按照约定,这个1500万必须给到乙,毕竟当初若没有乙的那180万,公司估计都开不起来,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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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这个案例中,甲一开始就犯了一个股权设计中的严重错误:对资本定价了,但未对人才定价。

 

创业初期,钱确实是最重要的,没有钱何谈创业。但是企业创立后的经营问题也相当关键,它是决定企业能否长久走下去的根本,若没有甲出色的管理能力,企业也不可能实现盈利,更不可能进行分红。

 

这个故事的结局很揪心,甲拿1500万收回了乙的股权,把公司真正变成了自己的,两人不欢而散,多年好友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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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正解

 

出钱应该有出钱的合理回报,出力若创造了超额价值,也应该获得相应的回报。在创业之初,甲乙可以提前约定:甲作为公司的合伙人,出钱也出力,占股70%,掌握公司的控制权,乙只出钱,占股30%;同时约定甲作为公司的管理经营者,若公司盈利,可享受工资和经营奖励的额外利润。

 

股权设计中,类似的案例很多。徐小平说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年轻时不懂爱情,创业时不懂股权。股权设计对创业者来讲,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那么,您的公司股权设计遇到了哪些问题?合伙人股权设计应该注意的问题还包含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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